近日,本机构注意到市场上有机构或个人冒用"雷石"名义开展商业活动。为保护投资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,现就"雷石"品牌主体唯一性郑重声明如下:
一、唯一官方主体
"雷石投资"唯一官方主体为天津雷石泰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5503894364,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,截至 2025 年管理规模超过 110 亿元人民币。"雷石投资""雷石资本"为本机构注册商标及字号,除本机构及经本机构书面授权并在中基协备案的关联主体(如昆山雷石天恒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)外,任何机构或个人无权以前述名义开展经营活动。
二、关于非关联主体的澄清
1. 雷石(北京)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冒用本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,本机构已依法提起诉讼。经北京市人民法院终审判决(2018年),该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,被判定立即停止使用"雷石"字号并承担赔偿责任(详见本栏目《雷石投资诉"山寨雷石"侵权终审胜诉公告》)。
2. 其他冠以"雷石"字样的非关联机构,包括吉林省雷石投资有限公司、四川雷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杭州雷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雷石(深圳)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。上述机构均与本机构无任何关联,其一切经营活动及后果均与本机构无关。
三、官方信息渠道
本机构唯一官方网站为 www.raystonecapital.com。公众可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(www.amac.org.cn)"信息公示"栏目,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信息。如发现冒用本机构名义的行为,请通过官网公示联系方式向我机构核实与举报。
特此声明。